必聯(北京)電子商務科技有限公司 羅青
關鍵詞:互聯網+、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第三方
從標訊的紙媒發布到在線發布,從在線信息服務到在線業務監管,從在線標書購買到全程在線交易,歷經近30年的時間,我國的招投標業務基本完成了傳統業務升級改造的初始化。2013年《電子招標投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頒布實施,將我國招投標業務推向了電子化實施的高潮,電子招標投標平臺建設迎來了全新的發展時期。業內的觀望情緒逐步消除,平臺建設數量逐年上升,業務整合不斷加強,而處于信息技術應用前沿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快速發展,則推動整個招投標市場的電子化水平顯著提高。
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是傳統招投標與電子商務的融合,是完成招投標活動的主要載體,具有角色眾多、交互頻繁的特點,是建設招投標大數據的根本來源。《辦法》中對電子交易平臺的定義是“以數據電文形式完成招標投標交易活動的信息平臺”。筆者認為,結合今年兩會上李克強總理提出的“‘互聯網+’行動計劃”,電子交易平臺在定義上或可稍做升級,在平臺建設和運營上也可以更具前瞻性,將電子交易平臺由充滿數據倉庫意味的“信息平臺”升級為更開放、更公開透明的“互聯網平臺”。
一、我國電子交易平臺的建設和發展現狀
近年來,電子交易平臺以其高效、規范、透明、節約的特點得到了業界的普遍認同,對促進招投標公開、公平、公正和行業健康、科學發展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目前我國的電子交易平臺大致可分為三類:地方政府自有或指定的平臺(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聯合體平臺)、企業自建平臺和第三方平臺。其中,有政府背景的平臺多為區域經濟服務,區域壁壘高筑,不利于統一市場的形成;企業自建平臺為本企業業務服務,在格局上為信息孤島,業務拓展上缺乏公信力;而第三方平臺具備專業化、市場化和集約化運營的條件,但不得不面臨在政府自有平臺和企業自建平臺的夾縫中求生存的窘境。在《辦法》頒布實施兩年后的今天,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國的電子招標投標業務實施或是電子交易平臺的建設、運營整體上還不成體系,也不具備規模,規范的新興業務形態服務體系也還沒有確立。
(一)電子交易平臺建設碎片化,在線業務體系沒有形成。目前,我國的電子交易平臺建設多呈現一種殘缺美,要么信息對接輸出無門,要么在線業務脫離了監管的手,從電子交易到行政監督,再到公共服務的服務通道沒有完全打通,缺乏完整的業務鏈條,因而,在業務發展上和服務支持上都很難形成體系和規模。
(二)電子交易平臺區域性明顯,很難形成充分的競爭。電子交易平臺的建設和運營旨在擴大競爭范圍、提高資源配置質量、推動形成統一的招投標市場。但是,當前的電子交易平臺建設一般要獲得政府部門的支持,并且為區域性明顯,很多項目金額巨大的工程項目,區域外企業的進入門檻遠遠高于本地企業,有的甚至根本進不來。地方保護主義的盛行造成了電子交易平臺分散而相對獨立的局面,禁錮了平臺和業務的發展。
(三)公共資源交易“進場”的圈地,自有平臺建設的無序,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缺少生存空間。近年來,我國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和信息平臺不斷增多,區域性交易圈地明顯。與此同時,處于招投標活動上游的業主單位或招標機構出于集團化管理的需要、對信息安全的擔憂或趨利目的,紛紛開始自建電子交易平臺。然而,囿于系統獨立性強、運營水平低、主體公信力差等原因,上述平臺最終多數陷入了自拉自唱、內部營運、低效利用的狀況。而具備中立地位、技術優勢和市場化、集約化經營條件的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因為沒有原始項目積累的條件或政府部門的支持,很容易陷入業務發展的窘境,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在邁向市場化、專業化、集約化運營道路也常常被堵死。
二、“互聯網+”將為電子交易平臺插上騰飛的翅膀
與提供信息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和提供監管服務的行政監督平臺不同,以多方交互、實時響應、充分競爭、過程透明為特點的電子交易平臺天生具備了在互聯網絡騰飛的條件。而李克強總理提出的“‘互聯網+’行動計劃”,無疑為電子交易平臺插上了騰飛的翅膀。
(一)互聯網的“多”可充分擴展電子交易平臺的功能。與單一的交易系統相比,互聯網具備用戶多、信息多、服務多、機會多、創意多等特點,以互聯網思維構建的電子交易平臺不僅在功能的實現上緊跟互聯網發展潮流,更為重要的是,電子交易平臺本身將成為與互聯網聯結的一部分,它的功能和服務可以得到充分擴展,交易用戶在互聯網時代的交易需求將得到全方位的滿足。
(二)互聯網的“快”可有效提高電子交易平臺的效率。毫不夸張地說,互聯網是以光的速度完成信息交換的工具。作為要求在線協同快速響應的電子交易平臺,互聯網將為其帶來更多靈感和可能,不僅可以實現平臺內在線交互的“快”,還可以實現跨平臺協同的“快”,在線交易和跨平臺網絡運營的效率將得到迅速提升。
(三)互聯網的“省”可極大降低電子交易平臺的成本。脫胎于傳統招投標業務的電子交易平臺業務,已經具備了省時、省力、省心和節約資源和業務成本的特點,但重復建設造成的種種資源浪費已成為新的問題。互聯網以通用協議實現互聯互通的方式為電子交易平臺的建設提供更多啟發,以互聯網支持專業化運營可脫離信息孤島,以互聯網成就集約化運營可減少重復建設,以互聯網達成市場化競爭可保障規范有序。而當前日漸成熟的云計算和云服務,則不僅為電子交易平臺節省更多成本,還為電子交易平臺提供了更多技術實現的可能。新興技術的應用,可讓電子交易平臺徹底擺脫低空滑行。
三、互聯網時代電子交易平臺的特征
植入互聯網基因的電子交易平臺將具備如下特征:
(一)從業務信息化向互聯網化演進。長久以來,招投標主體對于在線注冊登記、招標信息發布、業務在線管理、標書下載等業務節點的在線操作已經較為熟悉,并認為這些交易信息化過程就是網絡化操作。事實上,信息化是利用以計算機為主的智能化工具進行信息獲取、傳遞、匯集、處理、利用的過程,更多表現為人機交互的實現。而互聯網則是以通用協議相連的覆蓋全世界的巨大網絡,是能夠實現人與機器、人與人及群體相互交流溝通、相互參與的互動平臺。信息化幫助企業積累數據資源,互聯網化幫助企業實現資源的整合和復利。從信息化到互聯網化,不只是業務主體在業務形態上的進步,更是在管理和經營理念上的蛻變。互聯網時代的電子交易平臺將率先完成蛻變。
(二)從追求偽流程到追求業務應用環境。《辦法》要求電子交易平臺在線完成招投標全部交易過程,并鼓勵交易主體在線公布合同履行等情況。很多系統開發商和系統應用單位由此陷入了對全流程電子化的追逐,卻忽略了電子招投標平臺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忽略了平臺的應用環境。事實證明,我們的“全流程”發展到現在,仍在獨立體系內運行,完成的仍是類似局域網內的信息協同。
在“互聯網+”的大背景下,當前的“全流程”只是偽流程。“互聯網+招投標”完成的是傳統業務形態的互聯網再造,這種再造不是一刀切的,是對業務應用環境的不斷改造和拓展。其一,互聯網對于電子交易平臺的業務升級是漸近式的。例如現在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評標環節,因標的物的技術參數復雜,難以形成統一的標準化評分模板,在沒有完善的評標管理規范的情況下,即便采用互聯網在線評標,也不過徒有形式,對效率提高和業務發展沒有任何益處。其二,“互聯網+招投標”是為了招投標業務的更快更好發展,但不是蠻橫地將互聯網和招投標捆綁在一起就是互聯網招投標。因此,我們不能為了電子招投標而電子招投標,要在招投標業務的網絡化改造中,既能準確把握招投標工作的固有特點,又能夠把握互聯網的發展規律,將二者有機結合,有效激發招投標業務的生機與活力。
(三)從關注法規到關注用戶需求。當前,電子交易平臺全部是以技術落實法規和業務流程的結果。但是,在互聯網平臺的建設中,系統開發單位不僅要關注法規的落地和技術的先進性,還應重視互聯網以人為本的特性。在互聯網時代,法規用以保障業務的規范走向,網絡用以提供業務交互的工具,用戶需求才是決定互聯網流程重要因素。關注用戶,盡量挖掘和滿足用戶需求,不斷提高平臺易用性和適用性,是獲得電子交易平臺市場化運營的法寶。
(四)將經歷從免費到收費的過程。從互聯網開放初始,互聯網的免費策略開始逐漸盛行,在克里斯?安德森的著作《免費》面世后,免費似乎成了互聯網業界的共識。但是,免費只是運營策略,而不是互聯網的基本特征。艾瑞研究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6.49億,其中手機網民為5.57億,互聯網普及率約為48%,而比中國先行多年的美國,這一數據為51%,并多年保持在這個水平。在人口紅利逐漸從中國互聯網行業消失的情況下,直接向用戶收費將成為整個互聯網行業的主流,當前日漸成熟的內容收費已經印證這一點。因而,未來的電子交易平臺,要么有羊毛出在豬身上讓熊買單的運營策略,要么終將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辦法持續提供優質、穩定的產品。從免費到收費,將是電子交易平臺一個必經的過程。
四、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可成為互聯網時代的業務先鋒
早在數年前,國家已開始倡導發展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但是,與C端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如火如荼的發展狀況不同,B端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尤其是電子交易平臺一直不溫不火,作為業務小眾的招投標電子交易平臺也一直難成氣候。隨著“互聯網+”時代的來臨,我們可以對B端電子交易的未來抱有更大的希望。而在電子招投標領域,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終將異軍突起,成為互聯網時代的業務先鋒。原因如下:
(一)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具備更好的技術儲備。互聯網時代是技術更新快速的時代,與其他主體的電子交易平臺相比,第三方心無旁騖,占據技術前沿,對技術理解更深刻、運用更自如,能夠更好發揮技術特長,深入挖掘互聯網與招投標工作的契合點。同時,第三方具有專業的運營團隊,具備互聯網運營的能力和水平,能夠充分發揮互聯網優勢推動電子交易平臺的市場化、專業化和集約化運營。
(二)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更易于實現資源整合。資源和數據是互聯網時代的生產力,第三方平臺則在數據的收集、資源整合方面具備得天獨厚的優勢。從身份上來說,第三方交易平臺既不是買家也不是賣家,而是類似于實體買賣中的交易市場,具有獨立性和公信力,易于實現數據和資源聚合。從經營上來說,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以發展平臺業務為理念,不作區域和行業限定,為用戶提供更多服務和機會,具有開放性和擴展性,易于實現資源整合和利用。
(三)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更易于實現專業化、市場化和集約化運營。關于專業化,互聯網時代,用戶為王,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作為服務平臺,一方面,因具備更加專業的技術,能夠為交易用戶提供專業化的服務,如資源管理、在線交易、合同管理、支付安全等;另一方面,因為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不受區域或機構自主業務禁錮,隨著平臺運營的逐步精細化,更易于完成專業性區分,其優勢行業特征將得以凸顯。關于市場化,互聯網為電子交易平臺提供了更廣闊的舞臺,這既是機遇,也是挑戰,充滿憂患意識、注重服務職能、將自身置于互聯網大背景中的第三方平臺將在競爭中更有勝算。而對于用戶來說,隨著互聯網免費時代的終結,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市場化運營的障礙也將逐步消除。關于集約化,以上論述已經充分說明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在匯集、整合資源方面的能力,并能夠更集中、更合理地運用互聯網思維和技術,以網絡為紐帶,充分發揮資源和技術的最大效用,形成“標準統一、互聯互通、公開透明、安全高效”的業務集群,提升招投標工作的整體效率。
當然,面臨來勢兇猛的互聯網時代,盡管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占盡天時、地利,但仍比較欠缺政府的推動和經濟主體的認同。關于政府的推動作用,一方面,政府不能和平臺運營商搶生意,另一方面,應該通過鼓勵政策的推進、配套制度的完善逐步加以引導,既鼓勵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的建設和運營,也鼓勵經濟主體多加應用。而經濟主體的需求主要是健全的電子交易環境,政府、平臺建設者和運營商,需要努力建設這個環境,并將其放進這個環境中,然后,互聯網發展的潮水會產生教化作用,時光倒退三十年,誰能想到網絡已經改變了我們的衣食住行?
總之,對于方興未艾的電子交易平臺建設來說,恰逢迎面奔來的互聯網時代。這個時代不僅能夠推動電子交易平臺建設和在線業務發展的進程,也必將在一定程度上改變電子交易平臺“信息平臺”的基因,賦予他“互聯網平臺”的鉻印,而更易于實現公開、公平、公正的第三方電子交易平臺將快速牽手開放、透明的互聯網,成為引領招投標業務跨向互聯時代的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