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信息報/網記者從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了解到,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招標投標不規范問題專項清理工作方案,有效清理和整治招標投標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招標投標專項清理工作取得實效,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責任分工和時限要求,就全省發展改革系統開展招標投標不規范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制定《全省發展改革系統開展招標投標不規范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值得借鑒的是,本次《方案》中對于專項清理整治的主要問題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列明,分為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串通投標、弄虛作假、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中標后非法轉包、專家行為不規范、管理不統一、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者超越資質范圍從事代理業務、招標投標規定不規范五大類,細分近50種違規行為。
據悉,本次清理工作將分為自查自糾,組織督查、抽查,及時整改和集中通報四大步驟進行展開。
《方案》全文——
全省發展改革系統開展招標投標不規范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招標投標不規范問題專項清理工作方案,有效清理和整治招標投標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招標投標專項清理工作取得實效,根據責任分工和時限要求,就全省發展改革系統開展招標投標不規范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專項清理整治的主要問題
1.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主要包括:應當招標而不招標;應當全部招標而部分招標;應當重新招標而不招標;將招標項目劃整為零或通過不合理劃分標段等手段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規避招標;招標方案未經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審批、核準;應當公開招標而邀請招標;應當委托招標而自行招標;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不在指定媒介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未使用國家制定的標準文本;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發售期及開標時間和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滿足法定時間;超規定比例收取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不按規定退還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評標專家未從省統一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標委員會組成人數或比例不合規定;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不按規定確定中標人;簽訂合同后補辦虛假招標手續;不按中標價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或者與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確定中標人后未按規定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等。
2.串通投標、弄虛作假、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中標后非法轉包。主要包括: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混裝;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帳戶轉出;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投標人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或者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信用狀況、業績、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等;投標人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以他人各義投標;中標人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或者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中標人未按合同約定或者未經招標人同意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分包人再次分包等。
3.專家行為不規范、管理不統一。主要包括:評標專家應當回避而不回避、擅離職守、不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評標、私下接觸投標人、收受投標人給予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向招標人征詢確定中標人的意向、接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的要求、暗示或者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或者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串通打分、對依法應當否決的投標不提出否決意見、以不正當理由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有關部門或地方不按省政府要求,另行設立評標專家庫等。
4.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者超越資質范圍從事代理業務。主要包括:出租、出借、轉讓招標代理資格證書;招標代理業務超出資格許可范圍等。
5.招標投標規定不規范。主要包括:現行涉及招投標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與《招標投標法》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不一致;有關規定之間相互沖突;有關規定明顯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政府職能轉變要求等。
二、專項清理工作具體措施
1.聚焦問題,自查自糾。堅持問題導向,對照上述清理整治的主要問題,逐項進行排查。一是對招標方案核準事項進行自查,全面查找2014年7月1日以來審批核準的招標方案是否依法合規,是否存在越權審批核準等問題。二是對監管事項進行自查,主要查找行政監督責任是否落實到位,有無越位、缺位和錯位問題。三是對牽頭起草發布的現行招投標規定進行清理,主要查找相關文件是否違反上位法規定或與上位法規定不一致。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逐項列出清單,落實責任,認真整改;對現行招標投標規定的清理意見,報省發展改革委匯總,其中擬保留的招標投標規定,實行目錄管理,經公示和省政府批準后,通過省政府網站或省發展改革委和省法制辦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3月底前將自查自糾情況書面報告省發展改革委(招標投標管理處)。
2.督導檢查,糾錯整改。省發展改革委從4月份開始,集中2個月時間,分組對各市招標投標專項清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一是組織督查。對各市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清理工作進度,摸清問題底數,抓住典型案例,督導整改落實。二是組織抽查。從省市縣發展改革部門2014年7月1日以來審批核準招標方案的項目中,隨機抽查4至5個政府投資或者使用國有資金的建設項目,每個市隨機抽查2至3家具有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就招標投標活動開展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三是問題整改。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堅持分類處置,對癥施治。對馬上能解決的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立行立改;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明確整改時限;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搞形式走過場、掩蓋問題、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嚴肅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發現的違法違紀線索,移交有關部門依法依紀查處;對典型問題的查處情況,分別于4月和6月集中通報曝光。
3.建章立制,總結提高。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分析原因,找準癥結,總結歸納經驗做法,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河北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和專家庫管理辦法》,按照《河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健全招標投標信用評價制度,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有序推進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用制度鞏固清理成果。
三、專項清理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此次專項清理行動是省委作出的一項重大舉措,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級發展改革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集中精力,扎實推進。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做到重要清理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典型案件親自督辦。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具體行動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定期協調調度,加強督導檢查,強化責任追究,確保專項清理工作各項要求落到實處,不走過場。
2.嚴查細究,依法處理。督導檢查組要嚴格依照《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嚴肅查處督導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做到不漏掉一個檢查對象,不忽略一個檢查環節,不放過一個問題和疑點。對查處的問題,要分門別類,掌握證據,依法處理,該警告的警告,該處罰的處罰,該曝光的曝光,該問責的問責。
3.標本兼治,務求實效。專項清理需要解決的問題,要逐項清理,逐件糾錯,逐條整改,逐事問責。既要重點突破,又要綜合整治,既要治標更要治本。通過專項清理,切實把問題解決掉,把制度建起來,真正實現清理工作全面,查找問題準確,解決措施得力,整治效果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