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互聯網的價值之一便是信息的流動,而互聯網的增值點之一便是對信息的拓展應用。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徐致遠通過解讀《“互聯網+”招標采購行動方案(2017-2019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從四個方面闡述了強化信息拓展應用的內涵。】
第一,加強信息記錄和公開。
信息的采集首先就要求做好信息的記錄和公開工作。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應當如實記錄招標采購過程信息、操作時間、網絡地址和相關人員等信息。依托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對市場主體招標投標行為和信用狀況依法實行動態公開。除按照電子招標投標有關規定依法及時公布交易和服務信息外,交易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運營、開發和維護單位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員,檢測認證報告、認證標志,專業工具軟件技術規范與接口標準,平臺對接、運營和數據交互動態,以及免費服務項目、增值服務項目及其收費標準等主要信息,必須在平臺實時公布。行政監督平臺應當及時公布投訴舉報受理情況、調查處理結果等監管信息。
第二,促進信息全網有序流動
研究建立電子招標投標數據信息分類、所有、使用、交互共享和保密機制,明確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公共服務平臺、行政監督平臺及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責任。制定行動方案的過程中,其中電子招標投標匯聚起來的信息的所有權是誰,使用權是誰,由誰負責保密,這個問題比較復雜,誰也說不清楚。不光是電子招標投標面臨的這個問題,所有的行業,只要是匯集了大數據,都面臨這個問題,到底如何界定,目前很難寫清楚,所以要建立一個研究機制,對國家出臺的對大數據這方面問題的界定,再研究電子招投標如何進行分類管理、所有使用。在推動電子招標投標平臺之間、電子招標投標系統與其他信息平臺系統之間互聯互通的同時,積極培育各類平臺主動交互信息的內生動力。有內生動力,就要在信息交互過程中要有切身利益,愿意信息交互。我在付出我的一部分數據的同時,也能夠得到與我付出相對應的,甚至得到大于我所付出的數據的受益,才愿意交互數據。按照互利互惠原則,提供依法公開數據的交易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可以按照交互數據的結構類別和規模比例,分享集合數據使用權利和大數據分析成果運用的增值效益。增值收益與所有提供這些大數據的主體共同分享,包括成果的分享,收益的分享,這樣才能使大家有交互的動力,機制目前有關部門也在研究。對于關系國家安全的重要敏感數據,各類電子招標投標平臺特別是公共服務平臺應當加強安全保障,不得用于商業用途。在起草行動方案的過程中,也提出了這方面的顧慮,大數據匯集起來,單個數據不算什么,如此大量的數據,這個就非常敏感。比方說,央企的所有的大數據匯聚起來,就直接反映了整個行業的運行情況、發展情況,反映國民經濟的運行情況。有些數據確實比較敏感,所以對這樣的數據,特別是公共服務平臺,要求加強安全保障,將來也會對敏感數據也會作出界定,要求不得用于商業用途。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此類數據的交互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很多國務院部門對交易平臺采集的數據的顆粒度不一樣,有的要求顆粒度比較粗,不提供也可以。國務院對交易平臺提供的數據的顆粒度有明確要求的,不一定要完全按照電子招投標對數據交互的要求來要求。
第三,強化信息大數據應用
招投標領域的交易數據和信用信息數據,不但能夠為招投標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重要的數據支持,也能夠反映宏觀經濟運行情況,對此要適應“互聯網+”趨勢,運用大數據理念、技術和資源,依托電子招標投標系統特別是公共服務平臺,依法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和充分運用招標采購信息數據,為行政監督部門和市場主體提供大數據服務。對市場主體而言,主要是招標采購信息大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為把握市場動態、預測行業趨勢和研判經濟形勢提供研究支撐,為制定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和政策措施提供決策支持,為甄別、預警違法違規行為,實行科學、精準、高效的智能化監督提供重要依據。目前也看到很多平臺對大數據的應用是非常的有效,也取得了很多成果。比方說,很多央企平臺,他根據歷年來的交易大數據,對采購的估價做一個事先預測,包括很多政府部門依靠大數據,比對、發現圍串標信息,違法違規行為,一目了然,特別還專門開發了這種大數據的分析軟件,進一步提高了大數據的使用效率,未來對于招投標領域大數據的應用還遠不于此。不僅僅是服務于招投標的交易過程,它將來會延伸服務到方方面面,比如聯合懲戒。這個潛力還是非常巨大的。特別是大數據產品,如果開發得比較完善的話,將來可以作為我們招投標平臺獲得收入,獲得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
第四,發揮信用信息作用
在鼓勵各類電子招標投標平臺建立招標投標信用數據庫,按照客觀記錄、統一標準、公開共享、用戶評價的原則,利用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大數據動態生成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等市場主體信用基本信息,并通過公共服務平臺和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進行共享,為開展失信聯合懲戒和守信聯合激勵提供支撐,促進招標采購市場主體信用自律,引導誠信體系建設。
整理:李響